——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优良水体比例达到92.4%,主要河流总氮平均浓度下降 4.1%,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 100%;县城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化学需氧量、总磷排放总量减少比例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透明度提升(或浊度降低)的水体 13 个。
——水生态系统修复向好。美丽河湖建成率达70%。
——水资源保障不断增强。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达95%以上,保障河湖生态用水需求。
——数智监测监管能力实现新提升。重点湖库及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生态智慧监测感知网建设比例达80%以上,实现地表水国省控监测断面水质周预报。
引用: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十五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引用日期:2026年7月17日]

